
提起贵州茅台、山西汾酒、中华香烟
在中国几乎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不论亲朋聚会还是商务宴请摆上两瓶
主人有面子、客人有口福
但当你端起酒杯时
你确定你喝的是真“茅台”吗?
01
案情简介
2020年8月,忻州市烟草专卖局在稽查烟草工作中发现张某门市内存储357盒(瓶)疑似假冒注册商标的白酒和13条疑似假冒注册商标的烟草。后经鉴定,查获的53°贵州茅台、汾酒系列、软中华等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价格共计203260元。
案发后,张某主动向忻州市烟草专卖局提供线索,忻州市烟草专卖局查获案件7起,收缴违法卷烟1600余条,涉案金额共计620000余元。
02
庭审结果
一审宣判后,张某不服判决向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张某称其购入假冒注册商标的烟酒尚未销售,且向忻州市烟草专卖局提供线索,烟草专卖局查获7起假烟案件涉案价值62万余元,构成立功,希望法院对其判处缓刑。
忻州中院经审理查明,忻州市烟草专卖局在二审期间出具了请求从轻处罚意见书,证明张某提供违法卷烟线索,主动和忻州市烟草专卖局查办违法卷烟案件,根据其提供线索查获违法卷烟案件7起涉案金额62万余元,为忻州市烟草专卖局彻底打击、清理涉烟违法团伙提供了帮助,张某违法犯罪后悔罪表现好,有立功表现。综合本案的犯罪情节、上诉人的认罪悔罪态度以及司法行政机关的社区矫正意见,忻州中院依法改判对上诉人张某适用缓刑,同时判决禁止张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烟酒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03
法官提醒
一方面
另一方面
消费者应提高警惕,烟酒制品要通过正规商家和渠道购买,同时要提升识别假冒伪劣产品的能力,遇到侵权行为应及时举报维权,多一次不了了之,就可能多给了违法犯罪一次成长的机会,从源头加强治理,关键是要依靠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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