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公安局:807条!假烟!

“吸烟有害健康”

如果吸的还是“假烟”

那就更是雪上加霜

……

一些人在暴利驱使下

不惜铤而走险

不仅坑了别人

也坑了自己

……

桂林市公安局:807条!假烟!

近期,因销售假烟的林某鑫、林某卿被叠彩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和6个月。桂林市公安局叠彩分局在侦办此案中,实现了当年立案、当年抓捕、当年破案、当年移诉、当年判决的高效司法程序。

2021年5月初,叠彩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一名荔浦籍男子伍某在某物流中心邮寄包裹,神色慌张。经进一步调查,民警发现该包裹的外包装写有“爱喜牌香烟”字样,这一发现引起民警的怀疑。

桂林市公安局:807条!假烟!

经进一步调查,警方发现:自2021年4月初开始,伍某就频繁向外地邮寄包裹。结合之前发现的包裹外包装,民警推测伍某极有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烟草。

侦查人员立即加大研判,深挖线索,力求迅速查明犯罪事实,同时与相关单位联合行动,发挥合成作战优势,肃清辖区内的涉烟草类非法经营犯罪,织牢防控网。

桂林市公安局:807条!假烟!

经过半个月的追踪调查,经侦大队与烟草稽查局查明:伍某时常在象山区环城南三路一仓库与2名男子碰头,“秘密”提货、结算资金。

办案民警顺藤摸瓜,核实到其中一名男子正是仓库租户林某鑫,系福建省云霄县人。时常与其“同进同出”的男子名为林某卿,同为云霄县人。林某鑫与伍某有“生意”来往,林某卿则会偶尔开车送伍某到物流公司寄快递。经查:林某鑫、林某卿均有前科记录,两人分别于2015年、2019年因非法经营烟草入狱。

桂林市公安局:807条!假烟!

在调查中,民警发现林某鑫、林某卿会在每月中旬进购“货物”,将其存放该仓库后大肆分销至桂林市内,而伍某正是两人的分销商之一。

2021年5月19日上午,经侦大队办案民警追踪到林某鑫两人刚进购了一批“货物”,当即与烟草稽查局召开紧急会议,部署收网工作。当天下午,办案民警在物流公司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伍某,并当场查获一件假冒伪劣国内知名品牌香烟包裹(内有香烟50条,市面价250元/条)。

桂林市公安局:807条!假烟!

当晚,办案民警在环城南三路一出租房内抓获犯罪嫌疑人林某鑫、林某卿,并从其仓库内查获大量假冒伪劣香烟。经清点,共有13种假冒伪劣国内知名品牌香烟,总计807条,货值约13万余元。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林某鑫、林某卿没有烟草专卖经营许可证,两人自2021年初开始,从外地大肆进购假冒伪劣香烟,进行分销牟利。经侦大队对涉嫌非法经营的林某鑫、林某卿依法处以刑事拘留。

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厅鉴定,经侦大队在仓库内查扣的卷烟均为假烟。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2021年广西在销卷烟和雪茄烟牌号价格目录》规定,两人非法经营烟草的数额被认定为5.6万余元。

目前,林某鑫被叠彩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林某卿被叠彩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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